为夯实基层工会工作基础,配强基层工会人员力量,推进我县工会工作,按照《陇南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全市新增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通知》和《陇南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通知》要求,文县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集体协商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行。2.2022年应届毕业大学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3.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及基本办公软件的应用,具有吃苦耐劳精神。优先考虑英模、困难职工、下岗职工子女中的大学生,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法律、汉语言文学、计算机专业、高学历者优先录用。1.时间:2022年8月8日--8月9日,应聘者持相关证件到文县总工会办公室(县城新村213号)报名。 (1)提供本人身份证原复印件、毕业证书原复印件、学位证书原复印件、个人简历(思想、学习、学校表现、爱好特长、获得荣誉等方面);
(2)填报《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或《集体协商指导员报名表》;
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选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3.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须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如实提供本人行程码、健康码及48小时核酸证明,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县总工会审核报考人员的学历、年龄、身份、经历等是否符合选聘条件,并向通过资格审查者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 拟录用人员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依次体检补录。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报市总工会审核通过后,试用期满一个月,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与县总工会签订聘用合同。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集体协商指导实行聘用制,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县总工会负责劳动用工协议签订、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续聘及解聘等工作。正式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甘肃省工会社会化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和《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执行。